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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饮用水需标注ph值 市民购买请注意

福州新闻网

  罗源湾新闻网讯 7月1日起,由国家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共同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开始在全国强制实施。新标准中规定,饮用水的ph值应为6.5~8.5,并在瓶身上标注。如今“新国标”实施一个多月,瓶装饮用水包装上是否有标注ph值呢 请看报道:

  近日,记者走访了超市及多家零售商铺。在超市的饮用水货架上记者看到各种品牌的饮用水整齐排放,但是大部分还都是7月份之前生产的。在小部分是7月后生产的饮用水中,记者发现农夫山泉、统一等牌子的包装上已标注了ph值。同时在多家零售商铺记者也发现了类似情况。

  据了解,饮用水ph值范围为6.5~8.5,最符合人体健康需要,而长期饮用过酸或过碱水则对人体有害。长期喝过酸的水,会使人体内酸碱失衡,造成代谢紊乱、内分泌失调等疾病;而过碱的水有涩味、肥皂味,长期饮用会对人体肾脏有负担。

  随后记者采访了经常购买饮用水的市民。受访的市民表示平时购买饮用水时对水的酸碱度问题没有过多关注,对饮用水包装上需标注ph值的新规定也并不清楚。

  在这里,本台提醒商家在进货时要注意2012年7月后生产的瓶装饮用水瓶身上是否有标注ph值;市民为了自身健康,在购买瓶装水时也应注意水的酸碱度是否达标。(熊振东 林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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