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意见不合争执是难免的,但若因此用暴力伤害彼此,不仅是家庭暴力,更可能构成故意伤害。霞浦县就有这样一名男子,当听到妻子提出要外出打工时,当场给“不听话”的妻子一顿拳脚。日前,这名“施暴”丈夫因故意伤害,被判六个月刑期,缓刑一年。 男子张某某与妻子王某某虽结婚多年,但两人一直没有固定工作,四处打工为生,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夫妻二人也时常为生计问题争吵。 2013年11月18日下午,张某某与妻子王某某一同从霞浦动车站乘坐三轮摩托车前往霞浦松港街道沙头村的住处,在途经霞浦松港街道经济适用房路段时,王某某向丈夫提出要到外地打工的想法。 “去外地 那我怎么办 ”当听到妻子说出想法后,张某某立即暴跳如雷,在三轮车上就与妻子发生激烈争吵。 随后,张某某对妻子王某某一顿拳打脚踢。当妻子跳下三轮摩托车想逃离现场时,张某某又追上前去,对王某某又拉又扯,造成王某某全身多处骨折。 霞浦法院审理认为,丈夫张某某因琐事故意殴打妻子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而判处张某某六个月刑期,缓刑一年。(记者 陈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