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 李波玲)购买的二手房属于集资房,错过了房改,如今要办理过户却被告知办不了。日前,市民黄小姐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讲述了一家人的烦恼。 “上个世纪90年代初祖父与舅公一起购买的这套房子。”南安籍的黄小姐介绍,房子当时是泉州市商业局的集资房,原始房东是当时的单位员工。“房产证”上写的是舅公的名字。如今祖父去世,舅公也年老了。 2013年5月份左右,黄小姐与朋友一起住进这套房子。黄小姐带着“房产证”办理水电业务都畅通无阻。 黄小姐的弟弟即将结婚,这套房子要过户到弟弟名下,“弟弟前后跑了几趟房管部门,均被告知办不了。”黄小姐说,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手头上的“房产证”不是正规的,因此也不具备交易性质。“也没人可以给一个明确的答复,教我们怎么去办手续。” 黄小姐辗转咨询了左邻右舍,发现并不只她家遇到这类情况,有些户主就因为手头上的“房产证”无效,一直无法转让房屋。有一户人家告诉黄小姐,在1997年的时候小区曾进行过一次房改,黄小姐的长辈或是在那时候错过了房改,才导致现在没有拿到正式的房产证。 “建议黄小姐去找该房屋的原始房东,请他出面办理房改手续,再看是否能按照现有政策办理正规的房产证。”对于黄小姐家的情况,泉州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黄小姐手头上那份市商业局发的“房产证”,并不是正规的,因而无法完成过户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