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霞浦三沙的刘先生网购了1部价值690元的手机,但收到试用后觉得不满意,便通过当地的一家快递公司将手机寄回深圳原址退货,没想到邮寄过程中快递公司把手机弄丢了,包裹到达深圳时,变成了空包。 刘先生提出索赔,认为手机价值690元,至少要赔偿300元,但快递公司只愿意赔偿100元,双方意见不一。刘先生拨打12315投诉。 三沙工商所接到投诉后,随即介入调解。工商人员指出,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及国内快递服务协议,未超过500元非保价快件按比例赔偿,但快递公司未履行告知贵重物品消费者有保价投递权利的义务,因而存在一定过错。经调解,快递公司赔偿刘先生300元。(程伟兵 郑进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