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文区划定三所实验小学施教区 新增市二实小景山校区,龙文实小、蓝田开发区实小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月22日,《龙文区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公布了漳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浦东校区、迎宾校区、景山校区,龙文区实验小学,蓝田开发区实验小学的施教区划分情况。 龙文区今秋小学招生时间为8月1日-31日。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有本区常住户籍的儿童;在龙文区购房,符合漳龙建综【2014】121号文件要求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 在招生条件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施教区内符合“人户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他们的实际住所,且为他们的房产);本区购房业主子女的户籍不在龙文区,但已经购房的,符合漳龙建综【2014】121号文件要求且购房合同已经备案。 非本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非龙文区、芗城区户籍且在本区工作的人员子女;二是实际在龙文区暂住,其父(母)应在龙文区实际工作且已经办理本施教区内暂住证(居住证)半年以上(即2015年2月28日之前办理);三是在龙文区务工或经商办企业,有务工合同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符合上述条件的,根据就近原则,持上述证照原件、复印件及租房协议,向暂住地施教区内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在保证接受施教区内学生入学的前提下,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将不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这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所在学校统一登记,报区教育局初教股根据各校学位情况以就近原则进行调配,确保符合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学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