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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学生无证驾驶被扣 家长"过六关"才能放车

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黄田超)昨日中午,在安溪县城北石红绿灯路口,一名学生骑着摩托车经过时,被交警拦下。在确认其学生身份和无证驾驶情况后,交警将摩托车暂扣,并交给学生一张表格,通知其家长必须到所在学校及教育局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回车辆。而学生除了按无证驾驶被处罚外,还要被学校处分。据介绍,此举是安溪交警与教育部门最近共同推出的创新举措,在泉州地区尚属首创。

据安溪城区交警中队黄警官介绍,今年年初开始,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的现象有所反弹,有的还随意超载,带来极大的交通隐患。“根据我们调查,学生无证驾驶,有些是家长过于溺爱,有些是疏于管理。”为此,安溪城区交警首先与安溪县教育局对县城的各所中学进行排查,了解学校里有多少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助力车以及是哪个学生无证驾驶,随后短信通知这些学生家长看好自己的孩子。

最近,交警开始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每当交警开展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路上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时,教育局或相关区域学校都会派员配合行动,在现场对是否为学校学生进行确认。对现场查处的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学生,除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学校也要按照规定予以通知家长、责成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凡教育、公安联合检查或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查扣的学生无证驾驶的机动车辆,除由公安交警部门按规定处罚外,还需填写《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处理意见表》,经所在学校及教育局签署意见后方可由家长领回车辆。

黄警官说,教育局还定期通报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对学校及班级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突出的,县教育局将取消学校及相关班级“综治安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评优评先资格;对专项整治不重视、问题整治不力的,将约谈相关学校分管领导;对酿成事故的,将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城区的中学都非常重视,有的学校还细化了《学生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处理意见表》之“学校意见栏”内容,家长提交表格让学校签署意见时,需要经过班主任、保卫处、政教处、分管副校长同意,“一趟下来,所有关卡都过,家长要跑六个地方,才能放车。”

黄警官表示,按照规定,无证驾驶摩托车等要被罚款3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中学生还在读书,交警不予拘留,但他们将受到学校处分,家长也要为放车奔波,“虽然严厉,却可以很好地警示和教育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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