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事业单位518家:划入行政类6家、列入公益类418家、列入生产经营类45家、暂不分类或不分类49家 笔者从市委编办获悉,目前漳州市5364家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已全部行文批复。 根据中编办和省委编办的工作部署和函复意见,我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唯一标准,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意见批复工作。其中,完成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意见批复518家,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6家,计划于2015年底完成行政职能划转;列入公益类事业单位418家,包括公益一类有326家、公益二类有92家;列入生产经营类45家;暂不分类或不分类的事业单位49家,待今后职责任务调整到位或界定清楚后,再确定类别。 在落实批复类别的同时,我市将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有关精神,依法依规再次对所属事业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梳理并提出机构编制调整设置意见,并在梳理职责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承担的复合型职责进行剥离,对保留的职责任务予以规范。(吴海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