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解,超市负责人向张先生当面道歉,并赔付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等在内共200元 昨日下午,记者在莆田市城厢工商局龙桥工商所看到了张先生。他说,昨天上午10点左右,他正准备做午饭,从冰箱里拿出一打鸡蛋,“敲了一个是臭的,再敲一个还是臭的”。他有点担心,这些鸡蛋是不是有问题。记者看到,鸡蛋的牌子是“超然蛋品·乌鸡贡蛋”,上面的生产日期是8月14日,包装盒子上写着20摄氏度以下可以保存三十天。 张先生说,鸡蛋是前天晚上在永辉超市荔城北店买的,之后一直放在冰箱里。“我给超市打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吃坏了肚子他们会负责。” “最近天气很热,可能是保存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永辉超市相关负责人说,这些鸡蛋是由供应商提供的,此类鸡蛋都是严格按照生产日期销售,他们也无法从外观上判断出鸡蛋是好是坏。在现场,他们把张先生所买的其他鸡蛋一一打开,发现剩余的没有问题。“应该是个别现象。”超市负责人说。 莆田市城厢工商局龙桥工商所工作人员说,按照相关法规,张先生可以要求超市“退一赔十”,也就是除了退款之外,还要赔偿十倍的商品价格。14元的鸡蛋,这样赔付下来是154元。在工商局里,超市相关负责人向张先生当面道歉,并赔付包括误工费、交通费等在内共200元。对于张先生反映的客服人员的工作态度问题,他们表示也将加强管理,同时向供应商反映,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事情。(缪星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