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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农机管理站原副站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被判刑

福州新闻网5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郑起英)闽清县农机管理站原副站长张某某收受他人好处,还滥用自身职权,造成国家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大量流失。日前,他被闽清县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两年。

闽清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负责农机购置财政补贴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流失共计67万元,造成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数罪并罚。张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他将赃款全部上缴且在取保候审期间动员、劝导并陪同犯罪嫌疑人投案,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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