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 (记者 王东东 洪敏毅) 立秋,年过半,传统装修旺季9月即将到来。日前,记者从宁德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今年截至8月15日,全市12315申诉举报信息系统受理消费者关于家装服务、装修建材的申诉举报共71件。据12315系统显示,消费者申诉涉及到的建材以瓷砖、木地板、套装门、洁具等居多,申诉焦点不外乎建材质量以次充好、实物与样品不符,商家夸大宣传,家装公司擅自更改合同或施工保量不保质,售后服务不到位、一锤子买卖等方面。装修旺季即将到来,工商提醒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要擦亮双眼,对一些常见的装修问题可以提前预防,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提醒: 装修材料以次充好 坚持自主购买不要偏听偏信 日前,市民陈先生因家中装修向某陶瓷批发部订购了一批瓷砖,购买时商家表示该批瓷砖属一级品,可能有些微瑕疵。待瓷砖贴好后,消费者才发现瓷砖存在严重色差,整面墙斑驳难看,向商家索赔遭拒后遂拨打12315电话求助。后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承认当初未清楚告知消费者瓷砖存在的实际问题,最终补偿300元损失,得到消费者谅解。 据市12315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尚无有关瓷砖色差等问题的强制性标准,因此消费者在订购瓷砖时一定要与商家沟通协商清楚,要坚持自主购买的原则,不要偏听偏信商家或者装修公司的意见。要问清商品的产地、来源、品次,收货时要特别注意瓷砖的外包装是否完好,瓷砖是否碎裂,与样品是否一致;装修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联系。 案例提醒: 家装售后服务“翻脸” 应事前确认购买合同与售后服务范畴 市民任先生在东侨某地板店购买金刚板共计8600元,安装一个月后,发现地板拱起,任先生要求经销商派工人来修理,但经销商一直拖着不给处理。无奈之下,任先生向东侨工商局12315台投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三包期限内地板店应该无条件给予消费者修复、更换,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过工商人员现场调查、调解,当事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地板店负责给任先生修复并更换变形的金刚板。 金刚板不仅材料重要,安装也很重要。工商人员表示,售前售后商家态度反差较大,也是消费者的普遍遭遇。很多消费者表示,商家在收了钱之后,就会一改售前的热情态度,在售后服务方面变得迟缓。 一些经销商为了降低成本,虽然承诺上门安装,但是聘请的却是经验不足的工人操作,为日后的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家装产品时,要对安装工人的资质进行确认,并看清楚购买合同和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范畴,确定日后遇到问题时可得到解决后,再购买该产品。 1 2>>>点击进入宁德频道 体验更多精彩 案例提醒: 购置的新家具“名不副实” 保留消费凭证等证据是维权成功关键 8月初,福鼎的陈女士向工商部门反映其在某家具公司购买了一套价值1.88万元的家具,商家宣称该家具为“零甲醛”商品,但经陈女士找相关部门检测后发现家具依然含有微量甲醛。在要求商家退货未果后,陈女士请工商部门介入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商家退还1.8万元的货款。 对于上面的案例,工商人员表示,该案例能维权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陈女士出具了权威机构的甲醛含量检测报告,使得调解工作有据可依。在多数调解不成功的案例中,往往就是因消费者丢失了购货凭证、缺少证据而造成,或者出现权益受损的情况后,没有及时与商家联系沟通错失维权良机。各类申诉案例表明,消费者保留消费凭证、留取侵权证据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新闻链接: 家装五大“陷阱” 日前,中消协发布消费提示,提醒你包括设计、合同、预付款、购料、质量等在内,装修市场“伏笔”重重,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 中消协指出,家装五大“陷阱”在形式上多是环环相套: 设计陷阱 许多家装公司在接待你时都会表态说“设计免费”,不过之后如果你对设计不满意或对工程造价不满意,想换一家公司施工的时候,它就会要你出一笔昂贵的设计费。 合同陷阱 主要表现在虚构主体资格、资质,以及在使用材料、工艺要求、施工期限、验收方法、质量保修、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办法等方面做文章,为日后逃脱责任埋下伏笔。 预付款陷阱 合同签订后,一些施工方会要求你预付30%到40%的备料款和进场费,少数业务员甚至老板会利用这种机会“釜底抽薪”、卷款走人。 购料陷阱 如果是自购材料,少数施工方会通过介绍你去购买材料而收取回扣。还有的会开“大处方”,也就是说你家装修实际所需的没有购买的多,多出来的施工方就陆续拿走。而如果是包工包料,对方则会在用料数量、用料品牌上做文章。 质量陷阱 这方面的陷阱主要表现在隐蔽工程、水电、门窗等项目上,这些地方只要有质量问题,往往是多次返工都不能解决问题的,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 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决定家庭装修时,务必重点把握三要素:把好签订合同关,如果经济条件允许,最好请一位专业律师帮助把关;雇请内行当监理;保留证据好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