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邱思伟 曾武勇)自去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驾驶员酒后驾车会被从严处罚,而连续两次酒驾则会被行政拘留。近日,家住龙文区的田某就成了漳州市第一位因两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人。
2011年5月20日,田某酒后驾驶自家的两轮摩托车在路上行驶,被开发区交警查获,酒精含量检测为40mg/100ml,达到了“酒驾”的标准。据此,民警对田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从严处罚。然而田某却不以为然,依然以身试法,今年8月21日田某再次于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上路,当行驶至朝阳镇开发区路口时被一中队民警查获,酒精含量检测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田某给予行政拘留7天并吊销其驾驶证的处罚。 “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很少有人知道酒驾两次要被行政拘留。”一中队民警对笔者介绍道。在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朋友,每一次交通违法均会存入“电子档案”,切莫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屡次以身试法,否则不仅危害社会和他人的安全,自己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