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广东高速公路货车实施的是 “车型+计重”的组合式计重收费模式,即是对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含超限30%以内)按车型分类进行收费,对超限30%以上部分才按重量进行加收。 调整后,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模式是指对载货类机动车辆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规定的吨/公里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届时,四车道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9元/吨 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12元/吨 公里。 郑琳介绍,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后,按现行物理参数车型分类来看,二、三类货车收费水平下降,一、四、五类货车收费水平上升。经抽取样本测算,一、四、五类车分别上升3.3%、15.7%、12.1%,二、三类车则分别下降11.4%、10.8%,收费水平总体下降1.7%。 为尽可能实现收费政策的平稳过渡,还将加大对10吨至40吨正常装载的优惠力度,以鼓励国家推荐车型以及多轴大型车辆正常合法装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