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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解约盗墓笔记小哥的罗生门 杨洋解约原因是什么

  12月4日下午,杨洋的委托代理人王军通过微博发表声明,称杨洋接拍《盗墓笔记》是以“个人身份”对外签约出演,与任何主体无关,“杨洋先生已经于2014年4月28日委托本律师向荣信达公司发出解约通知函,解除双方之间的演艺经纪合同。鉴于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演艺经纪合同之性质以及荣信达公司在合同履行中的实质性违约行为,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的合同已于2014年4月29日正式解除。杨洋先生与荣信达公司之间不再具有经纪合同关系。”

  事件进展

  代理律师:杨洋男一号被林申取代成解约导火索

  荣信达发言人:谣传!公司对每位艺人都有规划

  对于杨洋与《盗墓笔记》签约出演角色是否合法,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杨洋与荣信达之间的合同跟一般的经纪合同表述不一样,它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委托代理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单方面的解除权,当杨洋4月28日向荣信达公司发出解约通知函时,双方的经纪合同已经随之解除,“这个是通知到达荣信达就发生效力,不管你同不同意。”

  而且,杨洋也已经于4月底主动向北京仲裁委申请仲裁确认合同解除,预测仲裁结果会在近期出台。就相关法律问题,记者拨通了荣信达律师杨希光的电话,但对方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但在此前的采访中他曾表示,杨洋和荣信达之间的经纪约至今尚未解除,经纪合同不是某一个人单方面说了就算的。就算申请仲裁,在裁决没有出来之前,杨洋也还是李少红公司的艺人。”

  王军透露,杨洋之所以决定“出走”荣信达,是因为公司并没有按照当初签约承诺的那样对其演艺事业进行打造,公司违约在先,“杨洋没有专职经纪人,每年给他排到做主演的戏非常少,在荣信达服务期间,他的粉丝量、媒体曝光度都是非常低的。”

  王军说,当年《花开半夏》时杨洋本来是定好的男一号,但却中途换成林申,这是让杨洋去意已决的导火索。此外,王军还透露,杨洋对公司的宣传规划不甚满意也是一大原因,艺人的推广费用是从其个人酬劳里扣除,公司承诺每年用于杨洋个人宣传的费用会跟他对账,但实际上并未按照约定进行,款项支出的去向也不得而知。新浪娱乐连线荣信达发言人高岩,对于杨洋律师的上述说法,她回应称是“谣传”,“公司对每位艺人都有自己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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