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展厅经理称这是2015年款的车型,本身就没有这些配置 随后,东南快报记者来到这家位于324国道福清宏路街道的通德别克4S店。展厅经理林建文对记者解释称,4S店给薛女士的新车就是合同上约定的君越2.4L豪华舒适型,只是顾客当时看的是2014年版的车型,目前已停产。 “现在这辆新车则是2015年款的,厂家本身就没有上述的那三个配置。”林经理称,如果顾客不相信,也可以上车辆官网查看。他还强调,4S店并不存在用其他低配车充当高配车子的事情。 这种情况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薛女士?林经理称:“当时她更看中的是车子音箱等大部件的配置,因此我们就着重强调了音响、底盘减震系统等配置。” 林经理表示,对于薛女士的诉求,他会上报公司上层,并积极沟通协调,尽早给薛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昨日,薛女士也将此事向福清市场监督管理局宏路工商所投诉,工商所也介入调查协调。 律师:若未按双方约定提供产品,则涉嫌消费欺诈 昨日,记者也就此咨询了福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王律师认为,商家应按照与消费者之间共同确定的有关约定来提供产品,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销售合同,以及相应的广告宣传册相关内容作为凭证。 “在薛女士这个投诉中,如果消费过程中商家故意隐瞒了关于车辆的配置情况,则涉嫌消费欺诈。”王律师提醒,买车过程中,对于一些重要的配置及部件,顾客要与车行明确清楚,并最好将其写进销售合同里,以免发生类似的纠纷。 王律师表示,薛女士可以先通过工商部门或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寻求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