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早上7点多的时候,景德镇市民王女士到昌江公安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儿被强奸了,一起前往的还有王女士的女儿和其男友黄某。不过民警从二人的神情中判断,并不像是一起强奸案。 后来经过了解,王女士的女儿今年20岁,和黄某是恋爱关系,期间多次发生男女关系。7月26日深夜,两人在外面唱完卡拉OK,黄某就将女孩送回家,被留宿在闺房,在第二天凌晨,王女士来房间看到了不堪的一幕,与黄某发生拉扯,随后闹到派出所,王女士硬是说黄某强奸了她女儿。 民警在搞清楚状况之后,又让王女士和其女儿解释,后来承认了是母亲承认是自愿的,最后黄某与女孩经过协商分手,并且不再来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