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网消息 (李广 李岳锋) 近日,笔者从福安市民政局获悉,自去年8月启动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工作以来,我市已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1950人,补助资金138.95万元。
农村籍退役士兵补助对象是在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0元的补助标准根据服役年限累加。 我市作为兵员大市,平均每年征集的新兵或接收的退役士兵达200多人,多的一年达800多人。我市切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工作,提高他们的晚年生活待遇, 截至目前审定上报工作已经完成,共有195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此项政策,每年支出近138.95万元。据了解,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的标准,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还会适时适当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