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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一男子醉酒驾车被查 辩称只喝5杯酒

“我只喝了5杯酒。”8月12日凌晨,福安人陈某被民警拦到测出酒驾时如此说。但面对“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这一醉酒驾驶的测试结果,他无言以对。

8月12日0时50分,宁德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对驶出霞浦高速收费站的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当检查到一辆车牌号为“闽JXXXX6”的小型轿车时,民警看到驾驶员是一名穿着花色短袖T恤和蓝色裤子、踩着红色拖鞋的中年男子,民警一凑近,便闻到该男子身上的酒味。

该男子陈某,福安市溪尾镇人。因疑其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遂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陈某进行酒精检测。“我只喝了5杯酒。”面对民警的检查,陈某如此说。但检测结果与陈某的陈述似乎并不相符。经现场检测,陈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

据民警介绍,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血液酒精含量为20~80mg/100ml的,可认定为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以上的,可认定为醉酒驾驶。按照这一测试标准,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鉴于此种情况,民警按规定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并强制将陈某带到霞浦县福宁医院抽取待检血样。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表示,酒后驾车,容易出现意识不清,开车困倦、甚至睡着的现象,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于酒后驾驶的防范,关键还是在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民警提醒,不要认为酒后在车内休息几个小时,觉得清醒就可以开车。喝过酒几个小时后,测血液酒精含量仍可能达到酒驾甚至醉驾的标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广大司机不应存在这样的侥幸心理。即使是车辆停在安全地带,酒后也不宜在车内休息,尤其是在车子发动车窗关闭的情况下,极易车内缺氧,导致悲剧发生。

此外,需要提醒广大司机的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的条款是将酒后驾驶列为责任赔付范围之外,酒后驾车是不属于商业险的保险赔付范围。(记者 吴宁宁/文 通讯员 周贵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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