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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新生可享医保 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免缴费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樊娟)今年来厦门读书的大学新生,只要是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9月6日起可以到所在高校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享受厦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新年度高校新生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工作从9月6日开始受理。

  按照相关规定,大学生的参保条件为:我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大学生包括以上高校中全日制教育的侨、港、澳、台大学生。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政府对参保大学生每人每年补助360 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

  2012年本年度医疗保险费统筹最高限额为10万元;本年度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21万元,个人负担25%;对连续参保者,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每满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多可提高5个百分点。

  我市各高校应于9月6日至10月31日前,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办理当年新生及在校大学生的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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