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在真人秀中,尤其是卫视播出的热门真人秀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真人秀的普遍情况是,广告商在投放广告时预测某位嘉宾会火,事先签下他作为代言人。或者在节目播出中,嘉宾已经证明自己的价值后,再签约作为代言。比如《爸爸去哪儿》第一季播完,张亮父子、林志颖父子以及萌娃田雨橙、王诗龄迅速接拍广告;《一路上有你》播出后半段,楚楚街与赫子铭达成的代言;“奔跑”第一季播完,苏宁易购签下邓超、安慕希签下Anglababy(杨颖)作为代言人。
就如同韩束代言人林志玲对于《花样姐姐》,伊贝诗的代言人秋瓷炫对于《明星到我家》,广告商虽然都是节目的金主,但事实证明,林志玲、秋瓷炫也确实是节目中最为出色的明星。没有后者作保证,优质真人秀不会接受代言人植入。
其一,虽然每个季度都有30档左右真人秀推出,但真正能脱颖而出甚至把自己做成现象级的节目,一季度不超过5档。在与广告商的博弈中,他们占据主动,有说“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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