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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查获两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

福安新闻网消息(李文福)近日,福安警方一天查获两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 收缴一批管制刀具。三名违法人员江某春、钟某明和兰某华被警方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8月31日8时许,韩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会展停车场时,发现一部号码为闽jdxxxx的小车下放有一蛇皮袋,便上前检查,发现袋里藏有马刀两把、猴帽3个。于是民警立即对该车辆展开调查,发现该车主正在某酒店一楼总台。民警迅速赶到总台将违法行为人江某春及钟某明抓获,并从其车内再搜出一把马刀与3顶猴帽。原来违法行为人江某春(男,现年31岁,福安市人)于8月30日晚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从家中取了三把马刀与6顶猴帽放置车中。次日伙同违法行为人钟某明来至某酒店,并将其中两把马刀和三顶猴帽取出放置江某春车下,伺机报复,想不到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目前,违法行为人江某春和钟某明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收缴三把马刀,六顶猴帽。

同日晚,韩阳派出所民警在城区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21时许天马山脚下执勤点民警在拦截检查一部后面未悬挂号牌、前面号牌为闽j6xxxx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员面对盘查神色紧张,询问过程支支吾吾,无法提供驾驶证件和行驶证件。民警察觉有异,随即对车上人员和该车进行检查,从副驾驶座发现一副崭新车牌(闽j86xxg),并从后备箱内搜出三把提刀,二把蝴蝶刀。通过网上比对,确认该车真实号牌是闽j86xxg。经审查:违法人员兰某华(现年21岁,福安市坂中乡人)并未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件,属无证驾驶,其交代为躲避违章处罚便从朋友处借来闽j6xxxx车牌,担心夜间出门不安全,随车携带5把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违法人员兰某华无证驾驶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处罚款3000元,对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收缴提刀三把,蝴蝶刀二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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