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消玉陨,多情天子空遗恨
顺治手书“敬佛”碑(拓片)福临的百般劝慰和关爱并没有减轻董鄂妃因失去爱子所产生的精神痛苦,本来就十分孱弱多病的身体,又雪上加霜。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十九日,一代名妃、绝代佳人董鄂妃玉殒香消,病逝于东六宫之一的承乾宫,年仅22岁。据福临说,董鄂氏死时“言动不乱,端坐呼佛号,嘘气而死。崩后数日,颜貌安整,俨如平时”。
爱子爱妃的接连死去,使福临的精神几乎崩溃。他万念俱灰,看破红尘,弃江山社稷如敝履,执意要出家为僧,并让和尚溪森为他剃了发。后来由于溪森的师父玉林琇以要烧死溪森为要挟,才逼得福临打消了出家的念头。
福临悲恸欲绝,他以超常的丧礼来表达对爱妃的哀悼。
董鄂氏死后第三天,即八月二十一日,福临谕礼部:“皇贵妃董鄂氏于八月十九日薨逝,奉圣母皇太后谕旨:‘皇贵妃佐理内政有年,淑德彰闻,宫闱式化。倏尔薨逝,予心深为痛悼,宜追封为皇后,以示褒崇。’朕仰承慈谕,特用追封,加之谥号,谥曰‘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其应行典礼,尔部详察,速议具奏。”
在礼臣们拟议谥号时,“先拟四字,不允。至六字、八字、十字而止,犹以无‘天’‘圣’二字为歉”。福临为什么以无“天”“圣”二字为歉呢?因为清代谥法,皇后谥号的最后四字为“×天×圣”,“天”代表先帝,“圣”代表嗣帝,表示该皇后与先帝和嗣帝的关系。如孝庄文皇后在太宗时“赞助内政,既越有年”,以后又辅佐顺、康二帝。所以她的谥号最后四字为“翊天启圣”。而董鄂氏谥号的最后四字为“温惠端敬”四字,明显比有“天”“圣”二字的皇后低了一等,所以福临感到内疚。
顺治帝命令上至亲王,下至四品官,公主、命妇齐集哭临,不哀者议处,幸亏皇太后“力解乃已”。
顺治欲将太监、宫女30名悉行赐死,“免得皇妃在其他世界中缺乏服侍者”,后被劝阻。
顺治十七年(1660)八月二十七日,董鄂妃的梓宫从皇宫奉移到景山观德殿暂安,抬梓宫的都是满洲八旗二、三品大臣。这在有清一代,不仅皇贵妃丧事中绝无仅有,就是皇帝、皇后丧事中也未见过。
董鄂氏的梓宫移到景山以后,福临为她举办了大规模的水陆道场,有108名僧人诵经。整天铙钹喧天,烧纸施食,香烟燎绕,纸灰飞扬,经声不断。在“三七”日(第二十一天),将董鄂妃的尸体连同梓宫一同火化,由溪森秉炬举火。火化后,将骨灰装入“宝宫”(骨灰罐)。
清制:平时皇帝批奏章用朱笔,遇有国丧改用蓝笔,过27天后,再用朱笔。而董鄂妃之丧,福临用蓝笔批奏章,从八月到十二月,竟长达4个月之久。
此情可待成追忆
宠冠后宫的红颜知己魂归西天,给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痴情天子福临留下了无穷的哀恋和回忆。为了彰显董鄂氏的贤德、美言、嘉行,福临命大学士金之俊撰写董鄂氏传,又令内阁学士胡兆龙、王熙编写董鄂氏语录。福临亲自动笔,饱含深情地撰写了《孝献皇后行状》,以大顺治追悼董鄂妃的《御制哀册》、《御制行状》
量的具体实例,展现了董鄂氏的美言、嘉行、贤德,洋洋达四千言,内容十分丰富。
孝敬母后。“事皇太后,奉养甚至。伺颜色如子女;左右趋走,无异女侍”。“自非后(《行状》中的后即董鄂氏)在侧,不乐也”。“凡出入,必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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