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题新闻发布会,并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份文件将“专车”这种出租车运营形式分为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并允许其与传统出租车一样,在中国境内合法运营。 前段时间,上海市交委正式宣布“滴滴快的”专车平台获得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许可,这是全国甚至全球的首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而10月8日,Uber(优步)宣布,正式入驻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上海雾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21亿元人民币。“专车”一词立马又称为了各大头条的关键字。
昨天,交通运输部正式表态,网络预约出租车(专车)对提高出行效率、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和满足高品质、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络约租车作为新生事物,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发展定位不清晰、责任主体难以落实、私人小客车大量接入、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对出租汽车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等突出问题。因此发出两份正式文件,文件内容太长,我们只看重点。 这两个新规有以下亮点: 一、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二、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三、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四、租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在其官方网站密集公布了三份有关出行的提案:《关于立法治理专车市场的提案 》、《关于出台小客车合乘(拼车)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出租车叫车软件的提案》。 其中在专车提案中,交通部明确表示,加强网络约租车平台、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禁止非营运车辆接入经营。 在拼车意见中,交通部称,鼓励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汽车共享,鼓励市民合乘(拼车)出行。 而在有关出租车叫车软件提案中,交通部表示,在鼓励打车软件有序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规范服务。
那么问题来了,私人车辆作为网络约租车是否可能是否合法呢?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注册公司的车辆能不能合法进行网络约车呢?答案是可以的,例如神州租车和一嗨租车这类挂公司名义下的车辆则拥有可行的,因为他们属于营运车辆。那怎么样的叫车软件或营运车辆才能成为合法的网络约租车呢? 新规有了明确规定: 1:专车平台服务器设在大陆,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信息随时备查。 2:私家车禁做专车,平台车辆登记性质为出租车。 3:明码标价,促销补贴要提前公示。 4:禁巡游揽活,违反的司机面临最高2000元罚款。 5:只能通过网络或电话接单。 6:禁连多平台,仅限在一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不难看出,交通运输部态度很明确,禁止私家车作专车,顺风车即将成为历史,各位司机朋友,以后再也不能靠兼职专车司机来捞外快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