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第四季,凭《南山南》火起来的张磊,不负众望夺得第四季中国好声音冠军。而《南山南》这一首歌曲,也从小众变为大众,一跃成为街巷神曲。 按理说,这算好事。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版权,不管你知道不知道,重视不重视,这个东西是存在的。 指责别人侵权是一件很严重的指控。 当年旭日阳刚就是因为老唱汪峰的歌,给老汪整的老大不乐意,发了好几千字的文章来指证这件事的重要性,吓得旭日阳刚再也不敢唱汪峰的歌了。 《南山南》刚火起来的时候,原唱马頔很淡定。当时他说了这么一句话:该干嘛干嘛。不清楚的可见人在长春当初那篇文章的链接中国好声音张磊唱火《南山南》 原唱马頔淡定:该干嘛干嘛 可是,现在马頔不淡定了,他在微博上发了这么一段话: 这句话明显带着怨气,因为那姐之前在好声音说过张磊什么呢? 这里马頔并没有指名道姓地说张磊怎么怎么样,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明显是说张磊无疑了。 随后马頔发了一篇长微博,指向性就很明显了。内容如下,标题很简单,咱们来聊聊呗。 咱们来聊聊呗 马頔-麻油叶 发布于2015年10月19日 16:54 我从来没指责过个人,但可以不懂事,千万别不懂法。咱们来分析一下,别该谈权利的时候谈利益,该谈利益的时候谈人情,一个一个说。 1、第一次演唱《南山南》未得到授权,连起码的礼貌性招呼都没打一个,如果这次不是背后团队运作的话,那就是个人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当时朋友在录制现场,证实提到了原唱,只不过后期剪掉了,无伤大雅,至此,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还发了声明,言语间应该能看得出对他个人还有些维护。 2、第二次在节目演唱,公司之间达成授权协议,也都是事后我才知情,这次协议仅限于在比赛时演唱。这两次我都没做过任何抵触的表态,一是觉得没必要矫情,二是既然已有协议,那也算顺理成章。抗不抗旗,这话又出自谁口,不针对个人,只是抵触这种节目效果。 3、但节目收官后,以我知情为准,至少两次或以上,在不同场合以《南山南》为主要卖点进行商演及宣传,没打任何招呼,没有任何授权协议。以前自己livehouse巡演也翻唱过,基本都是同厂牌或同公司朋友的歌,全部打了招呼,期间极少未经授权的翻唱意识到问题后,也道了歉,承诺如要追究一律承担,并且此后再没在公共场合演唱过。 4、我不知道节目结束后演唱《南山南》是不是个人行为,也许签了公司卖身契,身不由己那都可以理解,就连摩登天空这种对旗下音乐人没太多限制的唱片公司有些做法我都看不惯,只是至今为止,不接受也不拒绝,这么一直默不作声是不是有点不太爷们儿了? 5、一直认为选秀类综艺节目对独立音乐是把双刃剑,好的地方是可以借由平台,让更多人去关注独立音乐这种不太大众的形式,毕竟比我们做音乐高级很多段位的人还大有人在,我跟他们比起来真的什么都不算,他们更值得被尊重,也希望他们被发现,不好的地方就是无不例外的总会招致大批片面的解读和跟风的追捧,难保不让音乐失去原本的意义。 6、嫉妒?想火?真谈不上,火了未必是好事儿,赞誉和非议都是共存的,有时候被非议刺中的更多,这一点深有体会,所以火不火这事最不想关注,甚至有点惧怕,唯恐躲之不及,结语良劝——心胸别太狭隘,还望好自为之。 目前,这条微博还在马頔的微博置顶,可见他对这事还挺介意的。 版权这事,不管大家怎么看,我觉得大家都得尊重,毕竟人家的劳动成果,你一声不吭拿走去出名,去赚钱,确实不好。 马頔这篇回应已算相当文明了,不信你去他微博看看那篇“回逼哥致”,可是相当不客气了。 民谣歌手的脾气,可一点不比摇滚歌手差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