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9月12日讯 母亲去世后,4个子女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三本存折,里头一共有26104元,因不知道密码,前往银行取款时遇到了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将银行告上法院。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家住晋江市区的王先生四兄妹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法院依法判令银行支取王先生母亲的存款26104元及相应利息。 今年1月19日,王先生的母亲许某去世了,当他拿着母亲留下的3本存折、死亡证明等准备到晋江某银行取款时,银行方却说储户去世后,其亲人在不知密码的情况下要领取存款,须证明自己是储户的合法继承人。王先生没法提供相关证明,且存款作为储户的遗产,如果没有有效遗嘱,银行也不能擅自把它支取给任一继承人,以免引起其他继承人的纠纷。 无奈之下,王先生兄妹四人只好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令银行支取母亲遗留的存款。昨日,记者从晋江法院获悉,法院经过实地调查和证人证言,确认王先生兄妹四人为银行储户许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判决银行支取存款26104元及相应利息。 亲人去世后 如何取其存款 承办法官介绍,亲人去世(病逝或意外死亡)后,如果其在银行有存款的话,一般来说要根据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第四十条要求来办理: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而且,市民在办理财产继承权公证时,除提供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外,还必须提供银行卡的账单证明,明确里头的存款金额,这样才能进行公证手续。 ■记者 王婉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