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0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刘君琳)近日,闽侯印发通知要求,年底前淘汰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车,其中10月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198辆,11月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非营运柴油黄标车237辆。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达不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根据补偿方案,对将符合规定的车辆交售给福州市依法设立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车主,按照交售车型、交售时间、车辆注册时间的不同,分别给予8000元~30000元的提前淘汰报废财政补贴。为此,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将设立“黄标车淘汰补贴窗口”,受理时间截止至2018年1月31日,有意向申请补贴的市民可拨打窗口联系电话22060892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