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琐事引发争执后,82岁的黄老汉用石块殴打儿媳妇,致其轻伤。近日,荔城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黄老汉是荔城区西天尾镇人。今年3月5日,他经过村子的果林,发现儿媳正在干活。想起之前的家庭纠纷,他就冲到儿媳面前责问起来。在吵架过程中,黄某一时气愤之下,将儿媳推倒在地,捡起地上的石块,殴打儿媳的头部、脸部,致使儿媳的额部、眉弓等多处挫裂伤。 冷静下来后,黄老汉主动向警方自首。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黄某能在案发后投案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记者 唐伟 通讯员 姜磊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