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房不超4层 保留多处古建筑 此次出让的地块,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规划:G-04地块面积71534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业)用地、住宅用地,配建12班幼儿园1处;G-06地块面积53876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住宅用地,包含地块内原址保留9处有价值古建筑及10处落架保护古建筑;G-16地块面积8368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G-21地块面积4715平方米,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幼儿园)用地。 该宗地须提供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6万平方米、商业2万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304元/平方米回购。 改造项目中的G08、G15地块(文物古迹)中5处文物登记点(含1处拟迁建的中截陈宅文物登记点)、2处省文物局基本认可的文物点(中截村6号、7号明代古民居)由竞得人修复,修复后移交市政府指定单位。该地块商品房部分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该地块涉及的古树名木应根据园林部门要求进行保护。 业内人士透露,按照规划要求,该地块最终建成的房子一般不超过4层,所以很可能商业、别墅居多。台屿村虽不属于名村名镇,未列入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范畴,但经过普查发现,除2处文保单位和6处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外,该村还有21处局部保存相对完整的古民居。市政府也要求相关部门主动介入,在台屿片区旧改过程中注重保护文化遗产,留住乡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