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恩波(左)正在释疑解难。记者 吴斯婷摄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胡晓牧)近年来,厦门企业拖欠工资现象总体来说呈减少趋势,生产型企业纯粹恶意拖欠工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遏制。不过,每到年终岁首,拖欠工资的问题还是会较易发和多发。 昨日,厦门市人社局与海西晨报联手开展12333微信访谈,由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郑恩波为劳动者答疑解惑。 郑恩波说,事实上,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也可以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那么,万一被拖欠工资了,劳动者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权呢? 郑恩波表示,当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向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电话:5110656),或者在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网站、新浪实名认证的微博以及微信发来举报投诉信件。通过以上方式反映情况,都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如果企业已经停业倒闭,劳动者应立即向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尽快通过司法程序执行,以避免耗时过长出现企业无资产支付工资的情况。 郑恩波还说,其实,企业在拖欠工资前,劳动者是可以发现一些预兆的。 例如,连续两到三个月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发放延时时间越来越长或无法足额发放;欠缴社保费用;拖欠厂房房租、水电费;供货商催促货款甚至以单位的财物等固定资产抵债等等。 因此,劳动者在工作时,应留心掌握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预防可能出现的工资拖欠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