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4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林宇熙)“我与福州鼎嵌计算机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大学生零风险助学协议书,贷款14800元参加培训,原本说通过宜信贷款的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现在公司负责人联系不上,贷款公司每天催我还款。”近日,武夷学院朱同学向@福州日报新浪官方微博求助,他担心剩下的1万多元贷款要自己承担。 朱同学说,今年5月,福州鼎嵌计算机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到学校开宣讲会,学生报名参加公司培训课程,报名费为14800元,可自费也可向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贷款,第一个月培训结束后,学生如选择退出,不需承担任何培训费用,继续培训的学生有机会被公司录用并签订3年的雇佣合同。 朱同学说,他在5月27日与鼎嵌公司签订了《大学生零风险企业助学协议书》,并在5月25日与宜信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按照协议,朱同学需在6月15日至11月15日,每月还款297.48元,在2015年12月15日~2017年5月15日还款938.32元,借款年利为7.21%。 8月22日,参加培训一个月后,朱同学和2名同学想退出,与公司签订了退学协议,约定退学后在宜信办理的学贷由鼎嵌公司负责还清。快到9月15日第一个还款日时,朱同学接到公司老板电话称,公司财务出了点问题,要他先垫一下。10月15日,公司仍未替他们还款,10月底再打老板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朱同学说,他们建了一个QQ群,群里共有80多人,贷款总计百余万元,公司原地址湖东路晓康苑南楼A座1702已易主为别的公司,鼎嵌公司欠了房东两三个月房租,公司撤走后,房东一直联系不上老板。 “培训公司有诈骗的嫌疑,利用所谓承担培训费的退学协议,诱骗当事人借款后支付给他们,建议当事人选择报警。”福建亚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峰表示,如果贷款公司实际支付了全部款项给培训公司,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公司的损失,借款人与培训公司关于这部分款项由培训公司承担的约定只在二者之间生效,不对贷款公司产生约束力,借款人可在承担还款责任后起诉培训公司要求偿还。 孙律师建议,大学生签订此类协议应当慎重,此类纠纷如不能定性为诈骗,当事人通常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