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春在飞机上这段期间,我们还在尽量讨论可能性的协助,想办法补救,没想到,小春晚上8点抵达台北,制作单位后来在晚上近10点钟,以简讯通知我们整场录影取消了。没有任何道歉或理由!
直到半夜3点半又发长篇简讯,内容表示制作单位已经释出善意努力过了,谢谢我们,也保证相关资料不会外漏。
期间小春从头到尾支持的态度,让我们很感动!我们从乌龙事件发生都没有任何抱怨、不开心,甚至还告诉制作单位没关系,不要勉强,虽是自费来台也没关系!
没想到,25日中午Joyce告诉我们,制作单位已经告知联合报记者,且说法是“因为他们没办法配合我们只想宣传歌曲的要求,所以我们主动取消通告”????
我现在在这里正式声明:
1)通告取消是制作单位的决定,而我们根本没有机会和足够的时间反应面对。
2)邀请函是制作单位多次要求我们公开宣传。我们配合。
3)从头到尾我们除了支持尊重,没有要求一定必需宣传新歌。包括回顾,轻松聊天,安排我和小S现场合唱,都很开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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