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的合同风波
刘健出示了两份合同,一份是足协备案合同到2013年12月31日结束,另一份是正式合同,到2014年1月1日到期,这两份合同都没有续约条款。刘健本人也表示,没有和青岛中能签署其他合同。
青岛中能则发布声明:“刘健系我俱乐部职业队签约球员,合同期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广州恒大从未就该转会事宜与我俱乐部进行正面接洽,我俱乐部也坚决不同意该球员转会。”青岛中能同时出示了一份刘健签署的“续约至2017年的合同”。不过,对于青岛中能出示的合同,刘健认为是“伪造的”。
据内部人士透露,本次刘健的合同纠纷,还是中国足球特有的“阴阳合同”在作怪。据了解,有俱乐部为了应付中国足协限薪令,与队员签约时通常会签订两份合同,“阳合同”的薪金标准符合足协规定,用于备案,“阴合同”对应的是球员的真实薪金及合同期限,也包含了诸多附加条款和约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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