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老访民”陈某某在《息访息诉承诺书》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庄学龙叹了一口气,觉得无比放松。17天来,他为了这个“老访民”的案件不知费了多少精力和心思。 2008年11月25日,林某某经村委同意,在自家后门砌台阶式的水泥路。而邻居陈某某认为,林某某砌水泥路影响到其通行,将水泥路砸毁。两家人由此发生纠纷,并大打出手。在打斗过程中,林某某的父亲手臂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陈某某的丈夫在纠纷中也受了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事后,当地派出所在调查时,只了解到林某某的父亲被陈某某丈夫持棍棒击伤,但陈某某的丈夫被谁所伤,一直找不到证据。派出所经多方协调,但当事人双方因分歧太大,无法达成协议。2010年11月11日,陈某某的丈夫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为此,陈某某不服,认为派出所偏袒林某某一家,随后开始到处上访。陈某某上访后,引起了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领导的高度重视。 8月31日,市公安局领导将息访息诉工作交给了庄学龙处理,要求庄学龙务必化解掉这个长达4年的上访案件。 陈某某的案件,先后经过村委、派出所甚至市检察院介入调解,始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显然,这对庄学龙来说,是个大难题。他接手该案后,先是走访陈某某的村委和邻里,了解案件纠纷过程,最后找陈某某谈心。在第一次聊天中,陈某某向庄学龙提出了四点要求:1、司法机关要撤销其老公的案件;2、赔偿其老公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3、追究林某某的刑事责任;4、同意铺设家门口的水泥路。 庄学龙听了诉求后,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入手,开导陈某某。而对于陈某某要求撤销其老公案件这一问题,庄学龙表示,这绝对不可能,因为其老公确实触犯了法律,这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至于其他方面的诉求,他会尽力努力去争取。 通过两次长谈后,息访工作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但庄学龙没有泄气,又约陈某某谈心,并在中午冒着酷暑开车,带陈某某到纠纷地实地勘察。让陈某某深受感动。庄学龙趁热打铁,积极会同村干部,协力处理好陈某某门前铺设水泥路等问题。同时,劝导林某某赔偿陈某某丈夫医药费。 为了做好息访息诉工作,庄学龙先后约谈当事人6次,到现场勘察4次。他的真诚,拉近了当事人双方的距离。 9月16日,陈某某同林某某就医药费、误工费、门前水泥路的铺设及不追究林某某一方的刑事责任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在息访息诉承诺书上签了字。这起长达四年的上访案件,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