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祥芝司法所为一名受伤的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解决工伤赔偿事宜。最后,这名务工人员获得赔偿款5500元。 今年2月6日,惠安县籍务工者汪某受雇于祥芝某渔船船主蔡某。近日,汪某在出海作业中不慎摔倒致使左胸一肋骨断裂,船主蔡某立即对其予以抢救。汪某家住农村,妻子身体残疾,子女尚在上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打工半年不到,就发生工伤事故,对汪某一家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 祥芝司法所从祥渔村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介入并提供法律援助,且由该所司法助理员担任其非诉讼代理人,积极与船主蔡某协商赔偿事宜。经过多次沟通,船主同意给予汪某一次性赔偿5500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为使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也避免双方今后再次发生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及《人民调解法》精神,双方决定将该协议提交祥芝镇调委会审核,形成书面的调解协议。最终,该起工伤赔偿案件获得圆满解决。 (记者 余霞 通讯员 刘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