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任思言)昨日,家住台江区同德路彬德园的业主林先生拨打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由于小区物业拖欠电业部门电费,小区的公共用电都被停了。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同德路的彬德园小区,在该小区门口张贴着一张“停电公告”,上面写着“截至12月21日,彬德园小区公共用电已经拖欠了电费15001.81元,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相关规定,原拟定于12月18日起停止供电,考虑到小区实际情况将终止供电时间更改为12月23日,请贵小区用户做好停止供电后的相关准备工作。”不少业主站在小区的公告栏下议论纷纷。 记者来到物业处,一名工作人员称物业经理不在。“我们物业也很艰难,小区物业费只能收上来一半,连给我们发工资都不够。”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服务人员一共有10个人,其中含有保安、保洁员、楼管等,每人每个月工资不到2000元,但是每个月收上来的物业费才1万多元,公司每个月都要贴几千元到小区。 该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小区业主欠费的明细,记者注意到,有的业主欠费数百元,还有的业主欠费近千元。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小区的水费、楼道通电、电梯用电是先使用后付费,之前一直都是物业公司替业主们交费,截止到12月,业主们拖欠的物业费已经达到了13.4万元。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该小区所属的三保社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属于拆迁安置小区,2005年交房,因为种种原因,该小区业主至今尚未领取产权证,不具备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社区在2013年与福州市田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可是由于业主们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物业的工作很难开展下去,变成了恶性循环。 目前社区已和小区业主代表达成初步意见,物业公司在月底退出之后,小区将实行自治管理。目前小区已成立临管会(正处在公示阶段),接着将组织小区所有居民先行垫付所欠电费公摊,恢复小区内的正常供电。至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的债务纠纷,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