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导演范坡坡起诉广电总局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广电总局对于下架范坡坡导演的同性恋题材纪录片《彩虹伴我心》的公开回复违法,同时驳回了范坡坡的其它诉讼请求,广电总局支付诉讼费用50元。这是中国第一起起诉广电总局获立案并认定总局违法的案子。 2015年2月12日,同志纪录片导演范坡坡因为导演作品《彩虹伴我心》被各大网站删除,向广电总局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询问删除理由。广电总局于3月2日回复:“经核查,您反映的我局下发文件要求删除以及屏蔽纪录片《彩虹伴我心》的情况并不存在。”但广电给出的此说法,与视频网站回复范坡坡的说法“被删除是因为有广电总局的相关文件”并不一致。2015年9月8日,范坡坡委托其代理律师王振宇向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法院于2015年9月14日正式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