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不是想做就能做 省妇幼保健院生殖中心主任康跃凡说,辅助生殖技术属于国家限制性技术,审批非常严苛,它和器官移植一样,要通过国家技术准入方面的评审,而且有国家卫计委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限制,“借助该技术首先要‘合法’,其次还要‘合理’,技术滥用会出现很多伦理问题。” 记者了解到,“试管婴儿”必须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所以接受“试管婴儿”治疗的夫妇应提交结婚证、夫妇身份证,以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该证明可以是正式的生育证,也可以是街道、镇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证明需说明夫妇的婚姻、生育状况。 “一旦被确诊需要进行‘试管婴儿’手术,则‘宜早不宜迟’。”康跃凡提醒,虽然现在国家和医学上均没有对“试管婴儿”作出适龄限定,但是“试管婴儿”的成功率随着年龄增大呈下降趋势,女方35岁以上成功率显著降低,且流产率、胎儿畸形发生率及妊娠并发症发生率显著增高,导致活产率低下。统计数据显示:超过42岁,活产率仅1%。因此建议大家慎重选择。而且高龄追生的父母还需谨慎考虑与孩子年龄代沟、是否能承担抚养经费、是否有精力养育子女等问题。 不少患者要求对胚胎进行性别选择、“借卵生子”所产生的遗传学父母和社会学父母差异也给“试管婴儿”带来了不少伦理尴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