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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 三次查封三变卖生猪和猪圈 拒不执行被批捕

本网讯(叶忠贤 杨友苹)王某欠债不还,把法院裁定置之度外,法院三次查封王某的生猪和猪圈,王某三次把它变卖。9月24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王某批准逮捕。

  2011年1月17日,南靖县法院审理了王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靖县法院分别于2011年1月17日、3月1日、6月23日,三次查封和扣押王某的生猪和猪圈并责令由王某自行保管。王某未经法院许可私自于2011年1月间、4月间、7月间,三次把法院查封和扣押并责令由王某保管的生猪卖掉,得款164000元,用于结算猪饲料款和购买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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