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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张行被列老赖名单 欠债80余万元不还成失信被执行人

  1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对包括歌手张行在内的269个单位和个人集中发送限制消费令,269名“老赖”被限制消费不得坐高铁。记者获悉,张行涉及的案件与买卖房屋有关,因欠债80余万元不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据朝阳法院介绍,2008年,张行以330万元的价格将其一套房屋出售给李先生,当时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且有银行贷款。李先生在支付了300万元购房款后,于2008年底入住该房屋。后来房屋能够办理产权证,但张行一直不予办理。

  2011年,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行、贷款银行及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审理期间,张行尚欠贷款89万余元未清偿,李先生表示愿意代偿,以便办理过户手续,但剩余房款30万元应予扣除。

  2012年2月,朝阳法院判令张行及开发商协助李先生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

  判决生效后,张行未履行判决,李先生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李先生代张行偿还了银行贷款78.3万余元、缴纳公共维修基金3.8万余元。之后,法院依法查封了张行的一套房屋,张行才到庭配合执行。最终,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

  2014年初,李先生再次将张行诉至法院,要求给付上述垫付款项。

  2015年4月,朝阳法院判决张行给付李先生支付的银行贷款783178.56元、公共维修基金38312元。判决生效后,张行仍不履行判决。

  2015年7月,李先生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传唤张行拒不到庭,法院再次查封了张行的房屋,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据悉,“限制消费令”的具体消费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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