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出生的小林暂住在厦门市集美区,毕业两三年了也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眼看手头拮据,小林却不愿出门打工养活自己,而是动起了歪脑筋。 2015年7月的一个凌晨,小林带着一把水果刀来到大街上,刚好看到一名摩的司机独自一人在路边候客。小林拿出水果刀架在司机的脖子上,威胁其将钱交出,“不拿出来就捅了你!”司机见状赶紧跳车逃跑,小林就从摩托车上的一个袋子内拿走了60元也逃跑了。 然而,那摩的司机很快叫来人将小林追到,并报了警。 法院认为,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钱款6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法院判处小林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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