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生猥亵女性检方决定不起诉 考入重点大学引争议(网络配图) 2015年3月,株洲某中学高三学生小军(化名)放学后,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尾随一名女性,并对其进行猥亵。被抓后,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不但不对该同学进行起诉,还让他考上了重点大学。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介绍,小军虽然对该女子进行了猥亵,但经办案民警判断,他的犯罪情节轻微,所以决定对小军展开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 在对小军做出决定后,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华便通过浅催眠的心理干预手段,评测结果得出小军的心理发育和同龄人相比处于适中水平,他对未来的认知也比较健康。王华还通过在小军的浅催眠中“植入未来”,调动他对未来的预期。 综合以上情况,天元区检察院也对小军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但对其进行了批评,并发放了青少年性教育读本。经过一些列的教育,2015年9月,小军终于考上了某所重点大学。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新文介绍,慎用刑事起诉,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未检办案和普通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所在。 天元区检察院在坚持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积极适用不起诉相关规定,并出台了《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快速审批机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