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九成幼儿园接受了财政补贴,并对收费实行最高限价(资料图片)
台海网9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厦门有近九成民办幼儿园接受了最高限价,每个月收取的幼儿保育教育费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同时,所有幼儿园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定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收费用。昨日,厦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听市长专线对市民关心的幼儿园收费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九成幼儿园接受财政补贴 据介绍,从今年春季开始,厦门开始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财政补贴,目前,全市约有九成幼儿园接受了财政补贴,并对收费实行最高限价。 厦门市民办幼儿园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和基本合格园。这些幼儿园对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幼儿,每名幼儿每个月的保育教育费分别不得高于500元、400元、300元和250元。而对不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幼儿保育教育费,每人每个月不得高于600元、480元、360元和300元。 代办项目收费须单独立账 昨日,有市民打通市长专线反映,个别幼儿园今年的伙食费比往年上涨,同时也有幼儿园开办兴趣班进行收费。 就此,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不少民办幼儿园接受财政补贴,实行最高限价之后,关于幼儿园伙食费上涨的反映比去年增长了不少,物价部门也已介入调查。 根据厦门市有关规定,幼儿园收取代办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幼儿园对代办项目的收费必须单独立账,并按学期结算,在每一学期结束前向幼儿家长公布结算结果,多退少补。另外,被褥、餐具在幼儿离园时是否带走,由幼儿家长自主决定。 严禁开办特定班另收费用 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代办费中的伙食费原则按月收取,不得强制跨月预收,不足月的按实际天数收取,而且伙食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倘若幼儿在缴纳费用后因故请假,从请假的第二天开始,伙食费可滚动到下个月使用,下个月缴费时相应扣减伙食费。 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幼儿园应每个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期末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 物价部门还称,在厦门,所有幼儿园均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建校费、借读费、择园费等。同时,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定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收费用。 此外,物价部门在接下来将对幼儿园收费的问题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收费违规的问题,物价部门将对幼儿园进行相应的处罚。同时,幼儿家长在发现幼儿园存在收费违规现象,也可以拨打12358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