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决黑户问题,切实保护公民基本权益。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约有1300万人口没有户口,成为俗称的“黑户”。2015年11月《第一财经日报》曾报道,根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万海远等人在2014年七、八月 份的调研,这些黑户中60%以上是超生人员,其他还包括没有主动上户口、弃婴、未婚生育、相关证件丢失、户籍办理程序繁琐或基层部门不作为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无户籍人员。 这次国务院专门发文就此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关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意见》明确,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关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