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登记结婚 却因为之前有过同居关系难登记 很多的情侣在交往一段时间,感觉找到了自己的终生伴侣的时候都会选择直接领取结婚证,在很多人看来领结婚证也是十分的轻松的事情,不过张女士领结婚证的过程却异常的艰辛。 张女士从小被抱养,自己的养父母也是西安城一所高校的老师,之后自己离婚了,不过在7、8岁的时候就被送给保姆家甘肃的亲戚了。在自己18岁的时候就从甘肃回到西安了,还在外面摆摊卖过凉皮,后来还和一名男子曹某同居了,生育了一双儿女,期间自己的户口还被迁到山阳了,虽然两个人没有登记结婚,不过户口上面已经是夫妻了,不过后来感情也不好了,直接分手了。
女子登记结婚 却因为之前有过同居关系难登记 在2007年的时候,张女士认识了现在的男友王某,两人也在一起过起同居的生活,之后也生育了两个孩子,不过也没有登记结婚。现在想要登记却遇到了很多的阻碍,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称张女士要拿出法院的证明,和前任同居关系以及解除,并且更改户口簿的已婚之后才可以。 山东的民政部门介绍张女士的情况,需要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之后才可以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