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的儿子上小学,为了庆祝儿子期末考试考了全班第一,李某约朋友吃饭庆祝,却在饭后酒驾回家,遇交警夜检被查。 1月16日凌晨,在在乌市八钢附近夜检的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在看到民警夜检后突然打算转向离开。敏感的经常立即将车拦下,民警发现车上只有驾驶人一个人,车内一股酒气。 后经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7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驶。36岁的李某说:“我家孩子期末考试考了全班第一名,我就约朋友吃饭庆祝,喝了几杯酒,吃饭的地方离家就两公里远,我就心存侥幸开车了,不料遇到夜检。”
因饮酒驾驶,李某面临罚款2000元、一次记满12分,并处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