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31日,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崔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时隔10个月后,崔健涉嫌受贿一案在上海二中院进行一审,检方指控崔健收受财物共计395万元。 1月19日,宝钢集团原副总经理崔健在出庭受审。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4年间,崔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杨某、朱某等多人财物共计395万余元,其中收受杨某200万元现金,收受朱某160万元,主要是老乡、前同事行贿。 公开资料显示,崔健生于1960年1月,钢铁冶金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3年2月参加工作,长期从事生产和技术系统管理工作,曾担任宝钢炼钢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宝钢股份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宝钢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崔健是地道的“宝钢人”,同济大学毕业后进入宝钢,从一线做起,直至副局级干部。庭上,他说起自己的炉长经历,说起自己的钢铁技术专家身份,他依然自豪。只是他没能把好人生的关,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据悉,前日庭审持续一天,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