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林瑞阳:离婚时曾给她一套房 我有定期汇钱给她 林瑞阳前妻曾哲贞因财务问题闹自杀,20年的纠葛再被提起。林瑞阳被问到此事,回应说:“这20年来我跟她没见过面也没说过话,我不知道她发生什么事,我只能说,我都请我四姐固定汇钱给曾哲贞,随时关心孩子的动向,我百分之百尽到做父亲的责任,直到现在1月20日。” 曾哲贞和林瑞阳离婚20年至今仍纠葛,经济一度困难,透露林瑞阳离婚时给了一间预售屋,离婚协议每个月赡养费付10年,“但之后有时有、有时没有?最近还只给1万5000元(台币,约3000元人民币)。” 林瑞阳反驳:“我给她的房子价值2、3千万(台币,390~586万元人民币)吧,现金算一算也给了3、4千万(台币,586~780万元人民币)还不够吗?协议书上每月10万(台币,约2万元人民币),还不包括学费、旅行、过年喔,我一直付到10年后,10年后还给喔,变成每月6万(约1.2万元人民币),现在孩子大了,都成年了,当然给孩子,我有什么理由还给她呢?要问问她,为什么这么容易被骗?”林瑞阳表示,因为房子曾被卖掉,第二间房子才登记在大儿子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