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抚养权拒交儿子 法院最终只能强制执行 在2013年2月份的时候,丽丽和陈某某相识了,半年之后就结婚了,2014年2月,两人的儿子诞生了。可是孩子的出生并没有加深两个人的感情,相反的,因为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大,最后决定离婚。 丽丽的起诉除了要求离婚,还要求陈某某偿还用于投资的借款,并把孩子交由她来抚养。但是在孩子的问题上,陈某某毫不退让,他表示丽丽没有责任心。最后还扯出了一桩事,陈某某和前女友有一个女儿,陈某某表示,婚前丽丽早就知道了。 法院判决的时间是在2014年11月底,双方并没有上诉,判决生效。陈某某没有彻底地履行判决,他把所借的7万多元还给了丽丽,却一直不肯把儿子交给丽丽。陈某某在岛内上班,年幼的孩子跟随爷爷奶奶在同安老家生活。于是丽丽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今年1月23日下午,快两岁的孩子被奶奶带到了法院。很久没有见面,孩子见到妈妈显得有点生疏。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帮忙哄小孩玩。在办理了相关手续之后,孩子最终跟着丽丽回家,陈某某和家人也离开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