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摄影: 应聘者自愿签约拍摄 日前,记者找到新天地摄影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确认,小陈所签的“委托拍摄确认书”确系公司的合约。“这个只是拍摄服务合约,和兼职是两个概念。”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签这份“委托拍摄确认书”的顾客都是自愿的,公司会把这些照片提供给正在寻找礼仪小姐或模特的公司。如果顾客后期未拿到作品,可以找公司沟通。但这份合约与公司招兼职并没有关系。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本月工商部门曾接到类似反映,来公司查过公司证件及材料,其中包括这封“委托拍摄确认书”,但工商部门并未提出异议。 律师: 涉嫌以招兼职为名实行销售 “这份‘委托拍摄确认书’是重复使用的,所以应当被定性为格式条款,但这份格式条款有明显问题。” 亚嘉律师事务所孙文峰律师告诉记者,首先是未对权利义务部分加粗;其次,合约内容排除了乙方主要权利,也就是对于肖像权的独家使用权,而确认书未对己方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我认为这份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孙文峰表示,若把这份合同解释为消费者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摄影服务,那么双方对于摄影服务的细节并没有作出约定,这属于对合同主要条款没有明确约定。 “另外从合同来看,兼职内容没有明确约定,也属于未对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协商不成同样可以解除本合同。”孙文峰建议,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该公司以招兼职为名实行欺骗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