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最成功的综艺节目,不夸张地说,要属于《中国好声音》。 已经办了4季的《中国好声音》,今年迎来第5个年头,却要易主了。 先是,唐德影视在证劵市场公布与Talpa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alpa”,人在长春注:这个“Talpa”也就是好声音的版权方荷兰方面的公司)合作,获得《……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版权。1月27日,Talpa向灿星发布禁制令,禁止灿星方面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 灿星制作正是凭借《中国好声音》一路顺风顺水获得天价收益及获得各方资本青睐,如今让人家交出来,那肯定不能干啊。 所以,今日一早,灿星制作就紧急发表声音,详述事情来龙去脉,并直指对方狮子大开口,要天价模式费每年几个亿。 乖乖了个咚。 以下是灿星的说法—— 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今天对外宣布,近日,曾研发《The Voice Of…》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先是违背国际惯例、索要高达每年数亿元人民币的天价模式费,继而单方面撕毁合同,不顾合约中承诺给予灿星的独 家续约权,在双方合同有效期内发表声明,宣布取消《中国好声音》节目原有的授权,并拟将《The Voice Of…》的节目模式转授给唐德影视。灿星制作对此深表遗憾,并发表声明称,第一、《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 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第二、直到目前为止,灿星制作依然秉持着尊重 知识产权、遵循国际惯例的原则,期望支付合理的模式费,与Talpa公司最终达成友好合作。第三、如果Talpa公司依然拒绝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模式节目 收费标准,为索要天价模式费,单方面撕毁与灿星制作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那么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唐德发声称与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后,有媒体采访到灿星副总裁陆伟,陆伟提到,虽然“The Voice of…”的品牌属于Talpa,但“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属于灿星,即便Talpa结束模式授权,灿星依然拥有“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何况灿星与Talpa还有几年合约,同时拥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 关于《中国好声音》,灿星总裁田明有这么一个说法,当年他们是以《中国之声》向广电总局报备,没想到没通过,因为央广有一档节目叫《中国之声》,几十年了一直这么叫,后来他们灵机一动,叫《中国好声音》吧,当时还有人嫌土,没想到就大火了。 从这个故事看,“中国好声音”这几个字荷兰方还真就不能不让用。 国内也有这方面的例子。 在国内的电视环境里,《中国好声音》现在的版权“跳槽”问题不是孤例。例如早年辽宁卫视曾引进模式节目《X Factor》,并制作播出了《激情唱响》节目,此后《X Factor》模式被湖南卫视买走,但《激情唱响》这一节目品牌却并不属于模式公司,《X Factor》在湖南卫视播出时,只得采用全新的节目名称《中国最强音》。 我们当然不希望看到事情两败俱伤,不是每一个王老吉都能变身加多宝的。歌迷们还是希望能看到真正好的综艺节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