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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0年娶4老婆 领3本结婚证前就曾举办婚礼育有两孩

  1月27日,沛县法院审理了一起让人大跌眼镜的重婚案,被告人侯某被指控多次犯下重婚罪,公诉方建议从重处罚。10年时间里,沛县男子侯某领了三本结婚证。而在第一次登记结婚前,侯某还有过一段事实婚姻(未登记结婚)。

  侯某的第一次登记结婚是在2005年,当年7月他与女子陈兰在广西那坡县民政局登记结婚。侯某庭审中表示,他与陈兰的感情并不稳固,在婚后2个月左右,两人就因为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婚姻名存实亡。

  2009年8月份,侯某再次登记结婚,这次结婚对象是他认识的一名网友章华。在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侯某向章华隐瞒了与陈兰的婚史。侯某称,婚后他曾向章坦白了这段婚史,2012年还与陈兰办理了离婚手续。然而,侯某与章华婚后依然矛盾重重。

  2013年4月,侯某再次来到沛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这次他和一名叫王丽的女子登记结婚,侯某故伎重施,隐瞒了自己与章华仍是夫妻关系的事实,只是说明了自己与陈兰已经离婚,目前是离异状态。

  其实,在侯某不满20岁时,由家人操办,曾和一名女子举办婚宴但并未办理婚姻登记,婚后两人还育有两名子女。

  沛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庭审中,侯某对自己犯有重婚罪的事实无异议。鉴于本案被告人犯罪情节较为复杂,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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